公司或分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经营机构,却未办理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的行为,首先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和第十四条所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如果该擅设的经营机构使用了分公司名义的,则同时构成了《公司法》第211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80条所查处的冒用分公司名义行为;如果该擅设的经营机构未使用分公司名义(如仍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的,则仅构成无照经营而未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行为。
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如何处罚
公司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在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形:一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二是擅自设立的分支机构,不以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而以其他名义,如经营部、分厂等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委托人擅自转托公司的行为
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效力分两种情况:
1、受托人擅自转委托,事后经委托人追认的,转委托有效,转委托人执行委托事务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2、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企业设立子公司公司法有什么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能设立分公司吗
合伙企业不能设立分公司,但是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因为合伙企业本身不是公司,所以是不能设立分公司的。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签署后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来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二条,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