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然终止,不一定需要赔偿,但在下列情形下需要赔偿,即合同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终止的;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等情形。
合同自然终止需要赔偿吗
1.合同自然到期,公司如不再续签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2.公司提出不续签合同是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如提出不再续签者则没有。3.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则认为是公司同意续签,也就是如果公司要再解除合同就是以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4.在合同期解除赔偿是按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是员工工作年限满6个月以上按一年算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员工合同终止日起往前退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及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1)虽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而依法裁减人员的。
合同自然终止需要负责任吗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的,合同当事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自然终止需要负责任吗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务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终止劳务合同,不一定需要赔偿。但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而终止的;或者是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终止的,则需要赔偿。
试用期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4.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企业损失的,劳动者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新公司如果知道劳动者和企业还未解除劳动关系还同劳动者签合同,那么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