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被监护人有隐私权和其他的一些权利。广义监护的被监护人是指一切未成年人和限制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狭义监护的被监护人仅指于监护人监督和保护下的不在照顾下未成年人或父母均不能行使亲权的未成年人,及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一、第二监护人有什么权利
法律上是没有区分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的概念,只有第一顺位监护人,第二顺位监护人。
监护人的权利: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二、监护证明在哪里开
监护证明可以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但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的印章。当地派出所也可以直接出具证明和盖章。监护人证明未成年人身份时,由监护人出具的证明不具备法定条件。办理监护人证明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有,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三、孩子应该怎样更换监护人?
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可能由于以下三种原因不能承担监护职责:一是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三是有关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指定监护人,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