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和徒刑的执行程序是:
1、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成年罪犯,应当交监狱执行;
2、死刑缓期2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3、对判处死刑缓期2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拘留所,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罪犯送往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4、犯罪分子需要拘留执行刑罚,判决前犯罪分子未被拘留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拘留犯罪分子,并送交公安机关;
5、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
6、执行机关收押罪犯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