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孩子的姓氏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的,如果要更改孩子的姓氏仍然需要夫妻共同决定。所以单方改姓权是不存在的,即使抚养权在女方手里,也不能私自给孩子改姓,必须由父母双方共同签字同意,才能改姓。如果对方不同意给孩子改姓,只能是想办法好好与其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也不会办理手续。如果强行办理,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