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由承受其权利的法人进行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原告资格的相关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发生变更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_x000D_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_x000D_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_x000D_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_x000D_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