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