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时对按揭房屋归属的认定:
(1)双方对按揭房产的归属有约定的,离婚时该房产的归属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按揭,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首付款为双方共同出资的,无论预售合同和产权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购房首付款,但在婚后办理按揭手续的,即使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证明按揭还贷资金全部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的除外。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