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辞职需要拿回以下东西: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等社保材料,原单位出具的正规离职证明,与原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保存好,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以免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