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主要的情形有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_x000D_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_x000D_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_x000D_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