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石油测出来”我这样理解:就是此处有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的油藏,并且是肯定有。但是实际的石油勘探中于这种理解是有偏差的,“测出石油”应该是通过各种勘探手段获取了地层的数据,经过分析确认此处有石油。但是,这不能说明该处确实存在石油,最终需要用打探井的手段来验证,到底有没有石油,具不具备工业开采开发的价值。
其次,确认有石油,就要打井开发,打井需要井场,井场的面积根据钻机的型号,及油藏性质工程上有严格具体的要求。我去过的井场大概一个足球场的样子(陆地井场,很久以前的了事了,大概数据)。但是在打完井后井场面积可能用不到这么大,有的油井场甚至只有装两个磕头机的面积就可以了。所以。而且,陆地井场一般在野外,有的离居住区近的会占用农田,林地等。
最后,说一下拆迁范围,我的见闻里几乎没有说测出石油需要拆迁的情况,所以,不认为有什么通用标准的拆迁范围。原因有一下几点:1、石油开采是经济行为,高投入高风险,井场占地是需要支付费用,这是正常成本。但是如果油藏在居民区开发的话,是可以用技术手段避免拆迁的,如采用定向井,水平井,丛式井等井身设计避开拆迁区域,在没有障碍的地方打井开发。但是,这些都必须在成本符合开发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如果成本过高,放弃开采也是可能的。2、石油开采是经济行为,拆迁要有充分的理由,足够的经济利益,油藏大面积的开发区域如果被城市等覆盖,拆迁开发会得不偿失,这就会回到技术手段避让,否则很可能不开发。
所以,最后回到你的问题上来,石油开采会尽量减少对居住区人民生活的影响的,拆迁的情况不多见,但是从开县天然气泄露事件后,井场安全要求高了许多,若是涉及到含硫油藏或有特殊安全需求的情况,或许有拆迁可能,如果你有更具体的情况说明咱在具体聊,_嗦了这么多,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