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江北沿江一线进行拆迁,将进行“两江四岸”特色规划,围绕北滨路规划布局,重点改造天原厂、造纸厂片区、玉带山庙溪嘴片区,变身为“人文、绿色、休闲”的北滨生态乐活带。根据规划,北滨路沿线将打造“四带”。嘉陵江大桥至黄花园大桥为“江北上城”,规划总部经济区、现代服务业等;滨江路大石坝至鸿恩寺为“风尚巴渝”,规划时尚创意基地,供游人、居民吃喝玩乐;大石坝往石门方向为“人文绿谷”,规划绿色生态区,修建的公园主要位于这一带;靠近江北农场方向为“亲水空间”。此外,溉澜溪片区已经拆迁完成,将启动打造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的商业、居住配套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