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若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育成人并独立生活的,其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双方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终止。但是若发生双方关系恶化,情节严重的情形,双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