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半数以上。
2、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3、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4、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规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意思就是要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达到半数以上(加上有书面意见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