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山东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在职工或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金额,其缴纳基数应当参照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进行确定。具体来说,山东省规定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2019年为5,482元/月,2020年为6,500元/月,2021年为7,578元/月。按照规定,职工或企业所在单位应当以工资、薪金等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并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在具体操作中,缴费基数的确定主要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商定,并报送至社保部门进行备案。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单位和职工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的最低限额进行缴纳。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在不断调整,但在一定时间内,个人缴费基数的变化应当以单位所在地、所属行业等因素为主,而非单纯根据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第七条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和费率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