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成功还可能会重新取证调查,即对于证据不够充分,事实认定存在疑点的情况下,交警会重新调查取证。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等情况。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成功还会重新取证调查吗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成功可能会重新取证调查,即在有疑点的情况下,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的责令后,交警会重新调查取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可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不予受理: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要多久才出结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复议要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出结果,其复核的内容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提醒,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