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物业服务项目收取物业服务费,其中应当包括大维修基金。大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对公共建筑物进行大规模修缮、更新改造等工程,避免了业主个人负担过重的情况出现。收费标准一般以房屋建筑面积为计算基础,但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视当地政策而定。在资金使用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保证大维修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在大维修基金的管理方面,具体部门也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将其交给房屋城乡建设部门、建委或城管部门管理,有些地区则由物业服务企业自己管理。无论是哪个部门,都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同时,业主也应当密切关注大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提高维权意识。
【法律依据】: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本办法所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本办法所称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住房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