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得设定抵押的不动产有: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八条
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