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孕妇出车祸的赔偿,同其它人身受伤的事故赔偿的原则是一样的,即按照实际受伤造成的损失和事故责任确定。但是,孕妇因其特殊性,在确定实际受伤造成的损失上比普通人涉及的因素更多,要更谨慎,更复杂些。但依法处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是不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