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已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
1、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
4、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
以上人员、设备及实际停工的起讫时间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确认,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相关部门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