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原告所在地是指原告的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为原告的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律师分析:
原告所在地是指原告的住所地,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为原告的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行政诉讼法》规定,...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下发后,2015年7月1日起以后,针对个人来说,就感觉没有什么项目是必须要做公证的了,你可以根据下面的内容自由选择你想公证的事项。 中国...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下发后,2015年7月1日起以后,针对个人来说,就感觉没有什么项目是必须要做公证的了,你可以根据下面的内容自由选择你想公证的事项。 中国...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动改造单位转...查看全文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原则: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由另一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户口被注销,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户籍迁出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由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由居住地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以下案件:不在中国居住的人身份关系诉讼;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人身份关系诉讼;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人诉讼;被监禁人诉讼;被注销城镇户口人诉讼;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且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查看全文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四类情形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查看全文
原告住所地可打官司的情形包括:1、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 对下落不明或...查看全文
申述离婚应当到被告居处地申述立案,假如被告居处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立案;假如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情形之一的,到原告居处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则...查看全文
下列五种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查看全文
1、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查看全文
欠款人非本地居民时,债权人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若被告所在地与常住地不同,则由常住地法院管辖。...查看全文
合同纠纷可选择起诉地,可根据合同关联选择双方住所地、签订地、履行地等。若约定无原告住所地,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若履行地有明确约定,按约定办理。未约定的,最高法院明确了履行地的解释。例如,民间借贷纠纷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查看全文
常住户口是根据我国户籍制度确定的,要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离开要进行户口迁移。常住户口所在地是诉讼管辖的依据,涉及身份证明和户籍迁移问题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常住户口所在地类型包括省内城区、省外城区、市辖镇、县辖镇、乡村等。户口所在地是指...查看全文
可以,法律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查看全文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
专职律师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已服务9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