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的成立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建立要符合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
1、形式要求是达成协议的外部形式,如借据、借款合同、口头协议等可以表明双方贷款协议的形式;
2、实质性要件是钱的实际交付。
二、民间借贷案件要具有实际特点。
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同意,还要有交钱的事实。因此,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首先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要审查履行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