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告遗嘱是最终的,并撤销之前所有遗嘱;
2、立遗嘱人的姓名和身份;
3、委任遗嘱执行人、受托人(tr stee)、监护人(不到21岁的孩子);
4、遗嘱执行人的权力;
5、如何分配财产的计划;
6、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遗嘱,但他们不能是遗嘱受益人或受益人的配偶,他们仅仅见证签署过程,不阅读遗嘱内容。
一、录像遗嘱如何才能有效
录育遇嘱符合下列条件才能生效: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选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5、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逮嘱人的个人财产;
6、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老人生前想要立遗嘱,碍于行动不便遂想以录像形式订立遗嘱。老人应当找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房产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
4.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
5、口头遗嘱。即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