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律师进社区》栏目对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热线读者李女士说:“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如果个人有不良记录的,例如赊销、借贷等问题,这些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多久?别人可以查询得到吗?”就此,本期《律师进社区》栏目进行详细解答。
解答: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此外,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