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离职后原来的项目提成是能拿的,因为这也属于劳动报酬,单位无权扣押。但在实务当中,这一块往往会很扯皮。第一,要看劳动者和单位就项目提成方面有没有明确约定。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执行,这个约定可以是公开发布的规定,也可以是劳动者和单位双方签订的项目提成协议。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和任何规定,这个事情就比较麻烦,作为劳动者,如果主张完成了项目应兑现提成,单位确认的话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单位不想给提成,否认的话,是很难拿到这个提成的。第二、按照谁主张是举证的原则,怎么证明单位应该发提成、发多少是难点。劳动者离职后,在职期间已经完成的项目应发提成,可以向单位主张。单位如果仅以员工已离职为由不发放,那就要看双方是否有这样的约定;如果有这样的约定(主要是书面规定,比方说提成管理办法、员工手册明文规定员工离职剩余提成部分不发的表述),单位可以不发。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单位应当发放。但是在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