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符合《就业援助证》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向本人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1寸证件照2张;
2、《失业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援助认定表》;
3、属困难家庭人员的,还需提供困难家庭证明复印件;
4、属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名义申领《就业援助证》的,须先按规定办理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手续。
失业人员提出申请后,经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受理初审、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核公示、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认定后,由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自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内发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第十七条 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