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赠与的房产在权利转移前能要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收回。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_x000D_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_x000D_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_x000D_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_x000D_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_x000D_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_x000D_
第六百六十四条_x000D_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_x000D_
第六百六十五条_x000D_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