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广州社保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外资单位20%,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缴纳比例12%,个人8%。医疗险: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比例2%。失业险:单位缴纳比例:0.2%,个人缴纳比例0.1%。工伤:单位缴纳比例:0.4%,个人不用缴费。生育:单位缴纳比例0.85%,个人不用缴费。重大疾病:单位直接缴纳9.83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