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是一种对于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可以用来解决企业用工在一些短期、临时以及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招收工人的难题,劳务派遣当中有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劳动者以及实际用工单位三方,这三方组成了一个三角形的法律关系,各自有各自的权利以及义务。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出劳动者到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工作,并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务费用。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劳务派遣的事实发生在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以下是对劳务派遣单位义务的详细说明。
1、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除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要内容之外,还应当在合同当中写明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派遣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年以上。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在派遣劳动者处于等待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月薪,也就是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在没有工作期间内也是有工资的。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派遣劳动者,不得随意扣除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派遣工人收费。
总之,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有五项主要义务履行,如果派遣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
1.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负责派遣人员档案管理;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其他。
2.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派遣和正式员工区别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区别: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正式员工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工的工资一般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而正式工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