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研究生人才引进政策: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35周岁以下)
(4)国内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条 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