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以依法享受到国家规定的产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是在北京生育产假是多少天呢?这就要大家了解清楚,才能正确的进行享受产假的待遇。对于这个问题,
北京生育产假多少天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所以,由以上可知,北京产假天数的规定是: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归家规定的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还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了就清楚了吧,对于在北京的女职工是很重要的一点,只有了解清楚之后才能知道自己享受多少天的生育产假。这是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大家有相关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