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加班费法律规章有哪些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章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薪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