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员工工作中损坏公司财物应如何赔偿
职工在执行职务活动过程中,损害了公司财产的,由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职工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公司会扣员工的工资。
二、职务侵权如何认定
(1)行为人的职务与侵权行为之间是否有相当因果关系或相似性,即是否存在通常的可预见性;
(2)侵权行为所借助的危险工具(如汽车、公章、票据等)是否是为完成职务而由组织所提供;
(3)该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行为人执行职务的时间范围内,发生的场所是否处于组织的支配领域内,组织对此侵权行为的发生有无控制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4)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如何;
(5)执行职务过程中突发的自然性的个人行为,例如上厕所、引火取暖、吸烟、短暂地休息一会儿,一般应认定为“与执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
(6)行为人的行为并非实质性地偏离完成工作所必须或应当实施的行为范畴,通常也可以视为“与执行职务具有适当关联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