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遗嘱公证的申请:要办理遗嘱公证,应该得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要办理遗嘱公证,应该需申请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一、遗嘱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老人遗嘱公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
表
2、提交材料。
三、申请受理,发通知单。
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決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
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四、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
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査。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五、报审批
六、制作公证书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人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七、发放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