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严格遵循城市总规和分区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尽早完成阳坊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此基础上高标准编制镇域“十四五”规划,充分结合镇域国土空间规划、美丽乡村规划,谋划辖区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目标,拓展减量集约发展的新思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