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会执行欠债人的唯一住房,但是应当在被执行人及其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可以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或者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提供居住房屋等情况下。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_x000D_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_x000D_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_x000D_
第二百四十六条_x000D_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