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假一般都是按累计工龄计算的,也就是说从入职起到第十三个月,就可以申请办理休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一、工龄计算方法如下: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如果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职工的工作经历中,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工龄年零六个月计算。
二、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如下: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总之,年假一般都是按入职日期的周年计算,也就是说从入职起到第十三个月,就可以申请办理休年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