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管理人员属于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虚报金额在5000元以上,而且管理人员是以私自占有的形式侵占单位的财物,可以依照《刑法》贪污罪处理。对相关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举报。
如果属于私营、改制企业,侵占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举报,以职务侵占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