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跟单托收流程是:
1.首先由委托人填写跟单托收申请书,向托收行申请跟单托收。出口商将托收申请书、所开具的以进口商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连同全套规定的装运单据一并交与托收行,委托银行收款。
2.托收行对委托人提交的托收申请书进行审查,缮制托收指示,将托收指示及委托人交托的汇票、装运单据寄往国外代收行。
3.代收行接受托收行的托收指示,对付款人进行提示。
4.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汇票后,进口商先验看单据,然后或付款或承兑。
5.代收行则按照托收指示书,或在付款后交单,或在承兑后交单。
6.代收行及时向托收行发出付款通知书或承兑通知书。如果进口商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代收行必须及时通知委托行,如果委托行,如果委托行对拒绝证书有要求,及时作成拒绝证书。
7.托收行的贷记工作:托收行接到代收行的收讫通知后,贷记委托人账户。
法律依据:《托收统一规则》第二条
托收协议是指银行和社保间签订的一种协议,所谓托收是指托收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即仅把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或不用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