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将被拘留者释放。如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不予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173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