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国证监会监管范围,中国证监会监管对象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宜告成立,中国证监会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中国证监会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
法律依据:《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第四条 派出机构监管职责的确立和履行,遵循职权法定、依法授权、权责统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派出机构履行的监管职责,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外,由中国证监会规章授权。监管职责事项涉及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行业协会等的协调配合,需要做出具体安排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