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资管新规推行以来,市场上的各类风险明显化解,通道业务和嵌套投资规模明显下降;投资杠杆率也有所下降;影子银行规模显著压降。随着刚兑逐步被打破,银行非保本的净值型产品比例大幅提升,产品波动幅度也有所提高。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第二条 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第三条 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