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手册记载了职工的就职情况,当被单位录用的时候,就交给单位,单位将在什么记录被录用的时间,当离开单位的时候,单位也将记录离开的时间并盖章,如果失业了,要领取失业金,社保也会在上面记录什么时候领取了失业金的时间等。注意,有的单位在员工离开的时候,会压住劳动手册不还给职工,这是违法行为。职工可以理直气壮地与单位进行交涉,还可向社保局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