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如何处理
1、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调解;或者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去依法提起劳动诉讼。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拖欠工资不给的,双方又没有劳动合同,这样情况下,职工可以起诉,给法院提供一份民事诉讼状,并收集可以证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在诉讼状中重点写清诉讼请求,也就是要求支付的工资总额,并用事实说话,列举对方拖欠工资的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