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孩子要注意以下事项:
1、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
一、夫妻离婚祖父母有没有探望权
父母离婚后祖父母没有探望权。法律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民事主体只能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但是实践中爷爷奶奶想看孙子也属于人之常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配合,当然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不让其祖父母探视的行为是被法律所允许的。
二、不给探视小孩可以打110吗
不给探视小孩可以打110。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的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三、探视权原则法院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关于探视权,法院应该遵循的原则:
1、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
2、协议优先原则。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3、主体特定原则。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