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提供贷款服务。规定了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和贷款使用范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缴存年限及缴存基数要求,并签订合法的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本息分离还款。同时,规定了贷款用途限制,如购买自住住房、购买商业住房、购买商品房等。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将面临还款追偿、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处罚措施。同时,对违规的银行及其从业人员也实施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七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70%,不得超过相关部门公布的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