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兵役登记条例》的规定,我国实行普通征兵制度,即由国家面向全体公民实行征集制度。义务兵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兵役形式,指的是在全民征兵基础上,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公民实行义务兵役征集制度。为了鼓励更多的青年人投身到自己的国防事业中去,陕西省政府规定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优抚对象普惠性补贴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的规定,参军立功的义务兵可以享受每年7200元的优待金,复员退役的义务兵则可以享受每年4800元的优待金。优待金的发放原则上以每年度为一个计算周期,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和发放。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义务兵优待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参军时间、立功记录、复员时间等。具体条件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有关军事部门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全民国防体系。兵役制度是国家组织和使用武装力量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