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2006年3月,中国政府成立了全国反贪污贿赂协调小组,简称“反贪联合会”,其旨在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打击贪污腐败和经济犯罪活动。组织由中央纪委、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多个政府机构组成,上级部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级部门则负责具体实施。反贪联合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府在打击贪污腐败方面采取了更为有力的措施和举措。反贪联合会在成立后,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反贪污贿赂条例》等,明确了反腐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由于反贪联合会组织庞大、职能齐全,因此在打击腐败的过程中,其作用不可小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腐败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开立或者控制境内外非居民账户,应当向单位报告,并如实申报该账户全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