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一网通办”效能,通过信息化应用,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不断提升人社领域企业办事便利度, “参保登记”业务与“招工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功能已于近日上线。
1、人员录入
(1)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确定”按钮。通过人社公共信息库及全国持卡库进行比对,信息存在的可继续操作,不存在的提示单位前往柜面办理。
(2)可修改个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编,确认后提交。
2、变更操作
(1)程序自动判断录入的人员是否符合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或者招工登记业务的条件,符合办理条件的,显示业务项目供单位勾选;不符合的,将收到提示,不显示对应项目。
(2)单位勾选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并填写申报信息。
(3)参保登记业务保存成功后,可打印表式及操作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