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人同意才能成立?
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需要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仅代表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请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可以提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
2、律师可以指导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筹备组;
3、律师可以帮助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三、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备案材料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备案材料如下:
1.物业区域基本情况(四界、门牌、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幢数、总户数、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入住时间、入住率)。
2.业主或建设单位向区局递交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请示。
3.第一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向区局递交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
4.第一届业主筹备组人员情况介绍(公示内容、报名表及公示照片)。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
5.制定的业主大会管理规约(草案)、议事规则(草案)、选举办法。(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
6.业主大会联络员的产生情况(报名公示、半数以上业主签字同意选票、选举结果、公示内容及照片)。
7.物业区域内业主清册及汇总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